会费规定

您的位置 >> 会费规定
        
    一、会员会费标准:
        (一) 团体会员单位:团体会员单位按规定缴纳会费,标准如下:
         1、常务理事单位会员:每年2000元;
         2、理事会员:每年200元; 
          3、除上述规定外,会员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向协会提供捐赠并可自愿增加缴纳会费金额;
      (二)个人会员:个人会员年度缴纳会费20元。
    二、会费的使用原则:
      (一)本协会的会费主要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;
      (二)为会员提供信息、宣传材料等开支;
      (三)举办各种活动补贴性开支;
      (四)召开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、商务理事会等会议的部分开支;
      (五)推动行业发展的公益性事业开支;
      (六)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会员的奖励;
      (七)本协会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经费开支。
    三、会费的缴纳时间:
        (一)每年1月1日至3月30日团体和个人会员缴纳本年度会费;
      (二)新批准的会员,应于批准入会之后起一个月内缴清当年度会费。
      (三)本协会收到会员缴纳的会费后,即向会员开具民政部、财政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收据;一年内未按规定缴纳会费者,视为自动退会。
    四、会费可通过银行汇至运城市茶业协会账户或直接缴纳。
    五、联系方式:
      地址:运城市盐湖区韩信路东方明珠6--3--303室
        运城市茶业协会
      联系人:何女士
      邮编:044000  电话:0359-2879111

ICP备:晋ICP备12001488号-1

版权所有 2012-2016 运城市茶业协会 管理登陆

联系电话:0359-2879111    手机:13903591949    QQ:20879181

E-MAIL: sxycx0359@163.com   技术支持:小波软件